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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报新闻记者 杜虹晓 济南报道
8月9日,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,介绍山东省噪声污染防治行动相关计划。
噪声污染防治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,与大气污染、水污染和固体废物污染不同,噪声是一种由物体振动产生的物理性污染,即能量污染,传播距离有限。噪声是基于人体感受的一种主观评价,与个体的耐受程度有关,所以“达标扰民”现象较为突出。
《2023年中国噪声污染防治报告》显示,直辖市和省会城市的声环境质量总体劣于全国平均水平。声环境质量受人口数量、社会生产生活等影响比较明显,一般来说噪声投诉量与人口数量呈正相关,噪声污染已成为名副其实的“城市病”。噪声扰民日益成为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,且国家明确提出将噪声污染防治纳入考核。近期,山东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相关部门制定了《山东省“十四五”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》。
记者在发布会上了解到,《行动计划》总体目标:到2025年,16市全面实现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,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达到85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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